****** 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5.9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 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5.9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5.9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编号:XT-GC-****** -01 - 01
2.3建设地点: 新泰市
2.4计划工期: 90日历日
2.5质量标准:EPC总承包所有环节或内容均须达到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批、审核、审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项目采用 EPC总承包模式建设,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并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具体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管理、调试、试运行、消缺、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具体包含安装时对屋面防水损坏的修复、接地安装时地面开挖及恢复、材料采购供应、催交、监造、运输、接收、设备验收、保管、二次搬运、保险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和管理;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性能验收、竣工验收,工程保险购买、人员培训;配合发包方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全部许可文件,工程质量监督;防雷接地检测,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协助发包方办理工程决算;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360小时试运行、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中标方采购材料前必须取得发包方和业主同意。本项目为 “交钥匙”工程,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项目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中标方的工作范围 。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2.8 招标控制价 : ****** .00元 ; 其中光伏招标控制价 ****** .00元(含设计费、暂估价);储能招标控制价****** .00元(含设计费、暂估价 )。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 1)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 2)施工: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含五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等(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 5 年 11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 ;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12 月 17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开发区内
联系人: 徐经理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地址: 新泰市高巛国际财富二路 5a栋三楼
联系人: 马文慧
电话: ******
邮箱: ******
8 .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马文慧 联 系方式: ******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 “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 新能源发展促进中心 电话: 0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