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安全公司2025-2026年安全运营及客户安全业务属地化运营推广服务项目(标包3:安全运营服务)
(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安全公司2025-2026******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资格预审编号:ZJZB-2025-17967。
2.2 项目概况:在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新兴领域对网络安全的需求日益增长。中国电信安全公司凭借自身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计划进一步深化客户安全业务属地化运营推广。
2.3 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全国。
2.4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包,分别是客户安全业务属地化运营推广技术服务标包、综合支撑服务标包、安全运营服务支撑标包。本文件为安全运营服务标包,其他标包资格条件详见各标包资格预审文件,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采购内容 | 预估工作量 | 服务地点 |
1 | 标包3:安全运营服务 | 10461人天 | 全国 |
注:上述采购工作量为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
2.7 标包划分情况:详见2.5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申请人须提供签署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日的同类项目(运营运维服务类、安全服务类)业绩经验,最多提供3个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税)。
注:
1)申请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签约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协议及其项下同一项目所有订单的累计金额均视为同一个合同计取)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合同或框架下订单金额计取,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4为保障业务快速开展,申请人应具备技术服务能力,并提供初始团队成员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初始团队清单,初始团队人员20人,其中高级技术支撑服务人员1人、中级技术支撑服务人员10人、初级技术支撑服务人员9人。
高级技术支撑服务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运营、运维、安全技术支撑服务相关工作经验。中级技术支撑服务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运营、运维、安全技术支撑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初级技术支撑服务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及以上运营、运维、安全技术支撑服务相关工作经验。
备注:
1)须提供初始团队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毕业证)、履历表、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2025年4月至6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缴费单位应为申请人),否则不予认可。
2)标包1、标包2、标包3提供的团队人员不能复用。
3.1.5本项目禁止转包或分包行为。
3.1.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申请人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申请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申请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 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8月 18日0时0分至2025年8月22日24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 28日 9 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286号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启动区7幢1层101室
联系人:高琪
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项目联系人:邢雪婷、仇艳茹、陈宇昕、苏京、冯耿星、王少蕊、霍明林
电话:******
电子邮件:******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21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 8月17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