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已由 相关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大地公司食堂运营服务,供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早餐、午餐(法定假日除外)。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每日早餐、午餐及采购方要求的其他用餐服务。服务人员要求:不得少于8人,服务人员统一着装,其中中标服务方应指定1名经理进行驻食堂管理,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管理并对完成任务负责;其他人员至少配备:1 名厨师长、1名副厨、服务员 2 人、仓管1人,帮工2人。服务用工必须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及健康证,且符合国家和盐城地方用工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及盐城市的最新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清单量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规模约170万元/年。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
2.4服务期限:一年。
2.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 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服务费不低于100万元/年的类似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业绩,其母(子)公司业绩招标人不予认可,合同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主要服务内容等证明信息,如提供的合同中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采购单位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时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30 分 综合实力: 18 分 技术服务方案: 52 分 投标人的工作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3%,94%,95%,96%,97%(取值范围:93%-97%)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 (3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3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综合实力(18)分 | 1、拟派主厨具有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证书及以上的得2分。 2、拟投入项目组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有一位得2分,最高4分。 3、投标单位投保或承诺中标后投保《食品经营安全责任险》的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单位投保或承诺中标后投保《公众责任险》的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一个满足要求的认证得2分,最高8******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供查询验证,查询结果中证书状态须为“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无效的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投标时均需提供从2025年 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分。 |
2.2.3(4) | 技术服务方案(52分 | 根据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安排计划、职责安排及工作流程,人员架构及培训管理方案进行综合打分。(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区域内卫生、保洁方案进行综合打分(10分) |
******消防事故、停电、停水、食品中毒、投诉等)进行综合打分(10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方案及措施,包括周期食谱菜品的种类、质量、营养情况等进行综合打分(11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食品生产管理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原材料管理和食品保存等)等进行综合打分(11分) |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或提供的内容与相应要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外,以上服务方案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2 月23 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9.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数字开标大厅”(网址:******//open/#/login,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8088/#,并选择盐城地区);移动CA驱动、实体(介质)CA驱动下载地址:******/gb-web/#/login。
9.3首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凭移动CA或介质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登录网址:******:7082//jsztk/#/login,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9.4 在移动CA办理、APP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苏招通APP:******;苏e通APP:400-025-1010;标证通APP:400-998-0000;e签盾APP:400-0878-198;标必晟APP:******;中标一证通APP:4000-921-999。
9.5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江苏数科CA:0515-******。
9.6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薛工****** 或 蔡工******或 张工****** 或 樊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5-******
******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901-913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202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