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神农架林区生态环保PPP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采购砂石料项目,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3月31日17时00分7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平台。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标准 (质量要求) | 备注 |
1 | 中粗砂 | 0-4.75mm | 吨 | 16000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 机制 |
合 计 |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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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报价方式,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工地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4年4月—2025年5月,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交货地点:神农架林区生态环保PPP项目指定地点(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宋洛乡小林场)。
4、质保期: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12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分批次供货的,自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竞价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及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6、成交确定原则:满足竞价文件要求且综合报价最优。
7、竞价保证金:
7.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缴纳贰万元整竞价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公司账户出账,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
7.2竞价保证金收取方式【不得汇入八局账户】: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供应商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竞价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7.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8、付款方式
序号 | 支付项目 | 支付比例 | 付款时间及要求 |
1 | 分期付款 | 合同总金额95%。 | 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每月10日前,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计算上月的货款并按买方结算程序办理结算(若特殊原因结算日期需提前时,买方另行通知),卖方按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向买方开具结算金额100%、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经查验无误后为卖方挂账,挂账次月30日之前支付挂账金额的85%,剩余5%作为质保金,10%作为履约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云信、国内信用证等供应链融资产品支付款项时,报价单位需到买方指定金融机构或平台办理贴现、议付等手续;贴现的利息费(融资成本)由买方承担,提前贴现发生的手续******银行承兑汇票云信、国内信用证等供应链融资产品支付款项时,报价单位将对应的供应链融******银行托收。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无手续费。 贴息结算方式:报价单位需提供保理商的《保理业务单》等融资凭证,买方按照融资凭证的融资成本金额办理《贴息费用结算单》,报价单位依照《贴息费用结算单》的金额作为含税价提供符合买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的税金由报价单位承担。报价单位贴息提现所产生的平台服务费、杂费等财务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贴息结算部分进行的票据支付所产生的二次贴息及其他相关财务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 资产抵债:1.供应商与抵债资产在同一城市的项目,按成交额10%的比例接受抵债资产; 2.供应商与抵债资产不在同一城市的项目,按成交额2%的比例接受抵债资产。 |
2 | 质量保证金 | 合同总金额的 5 %。 | 支付时间: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买方在货到工地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12个月后次月一次性返还报价单位;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报价单位应配合处理至符合买方要求,质保期顺延,无条件接受买方扣除全部质保金并承担买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1响应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合法砂石料开采、加工、销售经营权,有采矿许可证,拥有合法、储量充足的可开采料源,料源石料指标保证满足建筑石料指标要求,不得是再生或废弃再利用料源。产品已取得国家许可的第三方检验合格报告。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代理书,且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 响应人应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产品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5 年 3 月 27 日17时00分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2025 年 3 月 27 日17时00分前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2025 年 3 月 27 日17时00分前 |
3.2.3 | 报价要求 | 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工地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等一切费用应计入其中。在供货期内,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原材料涨跌、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时,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3、合同结算单价计算方式及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及附件” 4、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3%。 报价表内的价格应以人民币填写。 5、供应商按照报价汇总表计算总报价,将总报价填入响应函。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1、形式:采用保函或竞价保证金形式。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询比公告中的“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比公告 |
3.5.5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 | 全流程,0份 |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公告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6.3 | 评审方法 | 详见第三章 |
6.4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 |
7.4.1 | 履约担保 | 无 |
10 |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 全流程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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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用二次竞价方式。2025年3月31日下午17:00前(第一次竞价截止时间)在线上传响应文件,第二次竞价截止时间待第一次竞价结束后另行通知。竞价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发布。
按第一轮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第二轮仅选取报价从低到高的前五名响应人进入第二轮;若有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予以否决的,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其第一轮报价,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25年3月27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价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若逾期,将不予受理。
2、竞价采购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通知所有的潜在供应商。
3、******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的则无法进行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其报价无效。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邮 编:410004
联 系 人:朱女士******297
徐先生(项目联系人)******
******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31-******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础设施公司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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